如今,市民的腰包鼓了,喜欢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旅游途中,游客少不了从当地选购一些土特产品自用,或赠送亲朋好友。正是游客对旅游地土特产品的亲睐,也被一些不法分子视为了发财机会,利用各种手段以假仿真骗游客大赚黑心钱……
案情
农家乐租房制售假蜂蜜
家住四川万源的男子廖某、钟某,因为在位于城口县境内的大巴山国家自然风景区临近居住,经常途经景区到城口县城办事。一次,两人在途中歇脚景区一农家乐时,见不少游客钟爱大巴山的野生蜂蜜,不仅购买的数量大,而且价格高达每斤二三百元。眼见这赚钱的好机会,二人动起了歪心思。
回家后,廖某、钟某决定趁着风景区旅游旺季,制售假蜂蜜从游客身上捞钱。
今年7月28日,廖某、钟某开车来到城口县景区内的东安镇,在水口场(小地名)一农家乐租房住下。随后,二人从县城购买白糖、明矾、酱油等原料,借用农家乐的灶具,用水和原料熬制了疑似蜂蜜液体160余斤。第二天,二人将这些假蜂蜜分散到附近的农家乐,打着野生蜂蜜的旗号,以每斤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向游客出售。短短几天时间,游客的8000多元钱就轻松进入了二人的腰包。
两名制假者一审获刑受罚
不久后,回城的游客张女士与朋友聚会,拿出从廖某、钟某手中购买的野生蜂蜜,请懂行的人帮忙鉴定,结果被告知是假货。一气之下,张女士向警方报案。
城口警方接案后,立即调派民警追查假蜂蜜的来源。很快,警方调查发现廖某、钟某有重大制假售假嫌疑,随即将准备再次作案的二人抓获,并从其租住的农家乐搜出部分制假原料及工具。
廖某、钟某制售假蜂蜜一案公诉到法院后,城口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钟某共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廖某、钟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提醒
购买土特产品要多留个心眼
承办此案的法官称,不论合法经营者,还是非法经营者,如果行为人明知其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并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疾患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都将被视为故意行为而受到重处。
同时,法官提醒市民,蜂蜜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其市场价格逐年攀升,尤其是天然的野蜂蜜更是价格昂贵。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到了其中的暴利,便采取勾兑制假的手段来坑害消费者。因此,市民到一些自然风景区旅游,能如愿购买到野生蜂蜜等土特产品是好事,但在选购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