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4期)涉及扬州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经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扬州宝中宝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标示生产企业:扬州宝中宝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扬菱路,规格:250g/瓶,生产日期:2017-04-10),共生产300瓶,已全部销售。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该批次食品,分析原因,立即整改,并监督企业开展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企业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发出召回通知书,截止目前,未有召回产品。
广大消费者在市场上如发现上述批次产品,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