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20日起,我局开展了2016年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共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抽检肉制品、豆制品等13大类212批次,合格204批次,不合格8批次,总合格率96.2%。主要不合格情况如下:
共抽检蜂蜜5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60%。不合格项目为理化指标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蔗糖含量超出标准要求。
国家标准规定,蜂蜜成分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至少要达到60%,蔗糖含量不得超过10%。在纯蜂蜜中,是不允许添加任何其他物质的。人为添加淀粉类、糖类、微量元素、增稠剂等物质后只可能是“蜂蜜制品”而非“蜂蜜”。市场上名为“蜂蜜膏”“蜂蜜宝”等蜂蜜制品,主要是由蜂蜜、麦芽糖浆、果葡萄糖浆等调配而成。因此,消费者购买蜂蜜时首先要看产品名称及配料表中有无添加其他物质,否则可能会买到蜂蜜制品而非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