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位市民给《都市1时间》栏目反映,他所购买的蜂蜜在瓶盖上有两个生产日期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同时也让这个蜂蜜品牌的厂家非常重视。今天厂家的负责人也找到记者,说他们十分委屈。
来反映问题的宋先生说,自己在大润发超市购买的蜂蜜上,有两个日期。其中有一个清晰的日期是2016年12月15日,在此旁边还有一个模糊的时间,仔细辨认能看出是2016年4月1日。节目播出后,宋先生购买的蜂蜜品牌,养蜂人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也非常重视,第一时间找到我们,对宋先生的说法提出质疑。
养蜂人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本着对消费者和大润发负责任的态度,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电视台来澄清这个事情,因为这个2016年的12月份,跟2016年的4月份,只差8个月的时间。我们的产品保质期是24个月,所以说理论上来说,我们公司完全没必要去做这种比较荒唐的行为。”
蜂蜜厂家的负责人还拿出相关证件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于2003年注册成立,十多年的时间并没有出现过因为质量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他们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并一再保证厂家没有改过蜂蜜瓶盖上的生产日期。
养蜂人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于日期这个问题我们有十足的信心,我们公司不可能这么做,也不会去做这种行为。从来没有出现过质量问题,针对此次事情,我们想澄清的是我们的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请消费者放心购买就行了。”
厂家说蜂蜜瓶盖上的日期并非他们所改,但反映问题的宋先生拿来的蜂蜜上的确有两个日期,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位工作人员说,他们的产品在青岛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况。对于这相继出现的类似事情,他们也有自己的看法。
养蜂人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一段时间在青岛那边出现过一次,我们也把相关的问题报到了执法部门,相关的部门也在调查当中,但是只要有消息确定了之后,我们也会第一时间通知电视台(消费者)。这个消费者据我们了解,他是专业的打假人士,他们一次性买了10瓶蜂蜜,分成十张小票来购买,可能他想去做一些索赔什么的。”
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算。按照一般消费习惯,同一时间在超市购买的商品都会一起结算,而宋先生则是分成10次购买索要发票,为此他们怀疑宋先生是有意想要索要赔偿金。他们厂家和大润发超市也会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己品牌的名誉权。
养蜂人家山东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产品的质量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厂家来承担的,因为本身他们作为一个第三方的销售方,产品是从我们公司这边出来的,但是目前来说日期这个问题在没有搞清楚之前,我们也会去找相关的执法部门,去澄清这个问题。”
厂家负责人说,为了自证清白,他们也会积极主动去任城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也会向公安机关报警彻查。他们也迫切想要知道,蜂蜜瓶盖上出现两个不同日期的原因,究竟是何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