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钓鱼岛上有人居住吗如题 谢谢了
- 2、钓鱼岛上有人住吗
- 3、钓鱼岛上可以住人吗?
- 4、历史上钓鱼岛有人居住吗
钓鱼岛上有人居住吗如题 谢谢了
没有人居住,也没法住人,因为连淡水都没有,唯一的建筑是日本右翼修建的灯塔。中国日本之所以争夺,并不是这个岛能算多大面积的国土,中国日本都不差这点领土,关键是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法律,谁拥有这个岛后以这个岛为中心周边12海里(20公里)都是该国领海、周边200海里(370公里)都是该国专属经济区,如果日本得了,离上海12海里外的海域都是日本人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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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上有人住吗
钓鱼岛上没有人住。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钓鱼岛也是山东省长岛县的无居民岛之一。可以研究,钓鱼岛的历史演变、钓鱼岛形成原因以及地质变迁、钓鱼岛周边资源概述。
扩展资料:
钓鱼岛是中国东海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主岛,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固有领土。位于北纬25°44.6′,东经123°28.4′,距浙江温州市约358千米、福建福州市约385千米、台湾基隆市约190千米,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4万平方公里。
钓鱼岛长约3641米,宽约1905米,面积约3.91平方千米,最高海拔约362米,地势北部较平坦,东南侧山岩陡峭,东侧岩礁颇似尖塔,中央山脉横贯东西。钓鱼岛盛产山茶、棕榈、仙人掌、海芙蓉等珍贵中药材,栖息着大批海鸟,有“花鸟岛”的美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钓渔岛
钓鱼岛上可以住人吗?
可以的,但不适合人类长期居住。
不适合长期居住原因如下:
钓鱼岛没有淡水。
钓鱼岛处于台风抛物线路径上,每年8月左右就是台风期。
如果你真的要上岛居住一些日子,有几点建议方案:
带上充足的淡水和雨水过滤设施。
租用一艘较大的货船。钓鱼岛没有港口,最好要雇一些熟练的船工,事先做好如何卸货的规划方案。
带好一定数量的自卫武器。你可以自己动手搞一些燃烧瓶,以及斧头弓弩之类的。
带够钢筋水泥,修筑堡垒式的房屋,可以抵御台风,收集雨水。注意修筑一些简易的自卫工事与机关。
多和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这相互有个照应。
环球时空
历史上钓鱼岛有人居住吗
没有人居住。但是是有历史记载,是我们中国人先发现和利用的。
钓鱼岛又称钓鱼台、钓鱼台群岛、钓鱼台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1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台湾本岛面积。钓鱼岛也是山东省长岛县的无居民岛之一。可以研究,钓鱼岛的历史演变、钓鱼岛形成原因以及地质变迁、钓鱼岛周边资源概述。
秦朝到元朝:发现与管理据历史记载,公元前219年,秦始皇曾派人到海外追寻仙山,搜求长生不老之药。当时找到的夷州,就是现在的台湾岛。三国时期,公元230年春,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再次到过夷州。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镇守福建的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那时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含钓鱼岛)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则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元代至元十六年至三十一年(1279-1294),元朝在澎湖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 明朝:海防重地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漳派杨载出使琉球,诏告即位建元,并册封察度琉球王。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官方与民间来往频繁,中、琉关系十分密切。 钓鱼岛位于中国大陆与琉球之间,是册封使赴琉球必经之地。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明朝派赴琉球的册封使郭汝霖曾记述沿途情况:“五月二十九日至梅花所(今福建闽江口)开洋,三十日过黄茅(今棉花屿),闰五月初一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望姑米山。”不难看出,姑米山为琉球地界,赤屿以近(包括钓鱼岛在内),是明朝的疆域。 钓鱼岛古地图 [1]中国明朝政府在防倭御寇的全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海防专书和海道针经,并在书中配列了各种沿海图。其中,1561年郑若曾编绘《万里海防图》(第五第六幅),1562 年郑若曾、胡宗宪等著《筹海图编》一书所附的《福建沿海山沙图》、1605年徐必达摹绘的《乾坤一统海防全图》、1621年茅元仪编辑的《武备志》一书所附的《福建沿海山沙图》,1621至1628年施永图编绘的《福建防海图》等,都是明朝政府经营管辖沿海岛屿的最原始的地图记录,其中明确地记入了鸡笼山、花瓶山、彭佳(嘉)山、钓鱼山、橄榄山、黄尾山、赤屿等岛屿,乃是中华海山一道天然的岛屿石链。都在福建海防范围以内。它们是明朝政府水军防倭御寇必到的海域,也是浙江、福建沿海及台湾民众前往钓鱼台列屿海域捕鱼的渔场。在这个海域里面,大大小小的岛屿都记明了中国人的岛屿命名。并凸显中华命名的形、音、意三结合的重要特征。同时,所有的岛屿名称都经过了明朝政府的反复核定,正式地确立了最常用的岛屿名称。从图上能够清晰地看出各种图之间的继承关系和修订的痕迹,这是中国明朝政府管辖经营中国东海沿海广大海域的重要成就,为清朝政府经营海疆奠定了主权领土与主权海域的舆图文献基础。清朝:经营和开发到了清朝,类似的记载更多,仅举几例,便可见一斑。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赴琉球的使臣王楫详细记述了他们过沟(即冲绳海槽)祭海的情况,从中也可看出钓鱼岛当时的归属是明确的。王楫一行乘船从五虎门出发,经彭佳屿、钓鱼岛,第二天到达赤尾屿。使录记载道:“薄暮过郊,风涛大作,投生猪羊各一。泼五斗米之粥,焚纸船,鸣钲击鼓,诸军皆甲露刃,俯舷作御敌之情,久之始息。问:郊羲何取?曰:中外之界也。界辨于何日悬揣。然顷者信其当处,非忆度也。食之三兵之,恩威共济义也。”“郊”字是祭祀的意思。“郊”字在某些版本里是“沟”宇,即指冲绳海槽,意思是走出中国疆界时,要举行祭海的仪式,以求保平安。 清同治二年(1863),胡林翼、严树森等编绘了《皇朝一统舆图》,其上用中文地名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而凡属日本或琉球的岛屿,皆注有日本地名。作者在跋文中还特意注明,“名从主人,如属于四裔,要杂用其国语”。 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一向为中国渔民捕鱼作业、采药和避风场所。由于东海一带终年受东北及西南季风影响,黑潮从台湾东部向东北流。从风向和潮流看,由福建和台湾去钓鱼诸岛是顺风顺流。因此,该海域是中国渔民谋生的重要场所,中国渔民,特别是福建和台湾基隆、宜兰的渔民,自古以来就在这一海域捕鱼。避风。据台湾宜兰县资料,台湾渔民1969年在钓鱼诸岛渔场获取的精鱼约12万吨,当时价值约为7000万元台币。钓鱼岛海域对中国渔民之重要可见一斑。此外,钓鱼诸岛还盛产中草药材。早在清朝时,盛宣怀药局就将采自钓鱼岛的药材制成药丸,“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清光绪十(1893),慈禧太后特下诏愉,“即将该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三小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求药之用”。赏赐盛宣怀清光绪十九年(1893)慈禧太后为了嘉奖给她治病的盛宣怀,下诏把钓鱼岛与黄尾屿、赤尾屿一起赏赐给他,其诏书说:“皇太后慈谕,太常寺正卿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是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该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三小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其深体皇太后及皇上仁德普被之至意。钦此。光绪十九年十月。”此诏书原件现存于住在美国的盛宣怀的孙女手里。自此,钓鱼岛便为盛宣怀家的采药场。盛宣怀为当时清朝执掌礼乐、祭祀的官员,是中国第一任红十字会会长。甲午战争至二战1894年8月1日,日本向清政府宣战,甲午战争爆发。9月17日北洋舰队失利,中国战败。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中国割让台湾、澎湖及附属岛屿给日本,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当然也在条约的范围之内。而日本竟不等条约签字,就占有了这些岛屿。 1941年12月9日,中国对日本正式宣战,宣布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中日条约。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开罗发表宣言,坚持日本无条件投降,剥夺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把日本侵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琉球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中国,其中自然也应包括钓鱼岛。战后1944年罗斯福向斯大林表示:“斯大林熟悉琉球历史,他完全同意琉球属于中国,并应归还中国。”1945年7月,日本投降前夕,中、英、美三国发表波斯坦公告,规定日本之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本土以内。 1945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台湾回归了祖国;但钓鱼岛等岛屿却被美军占作靶场。1968年,日本、美国、联合国亚洲经济开发委员会都证实钓鱼岛附近海域有大油田,日本遂和美国勾结,企图霸占钓鱼岛。日、美政府的一些言论、行动,引起海内外华人的警惕,台湾当局也很重视。1969年11月,美国总统尼克松与日本首相佐藤达成协议,决定于1972年把琉球群岛交还给日本管制;同时一再出现美国要把钓鱼岛交给日本的报道。1970年8月12日美驻日大使馆发言人谈话表示:“福摩萨(即台湾)附近的尖阁群岛(即钓鱼岛等岛屿)被认为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将来要归还日本。”从而激起海内外华人的强烈反响,保钓运动开始走向高潮。迫于舆论的压力,美国国务院1971年4月9日发表声明:“尖阁群岛的行政管辖权在1972年将同琉球一道归还给日本。”但又说:“尖阁群岛的主权的任何争执应由双方自己解决,或者由第三方加以裁判,如果双方希望这样做的话。”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 1951年日本首相吉田茂在和约上签字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副总理表示,钓鱼岛、琉球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琉球)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中国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1996年9月26日”保钓号”到达钓鱼岛,香港保钓领袖陈毓祥率领五位突击队员穿上救生衣,跃身入海游向钓鱼台,因脚部被绳索缠绕,陈溺水身亡。 2000年4月20日,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上建立了一座小神社,意在寻衅,破坏中日关系。据报道,这个神社半米高,0.35米宽,采用白木建造。右翼分子称,建神社的目的之一是“祭祀战争期间在岛上饿死的居民”,并计划定期参拜。 2003 年1月1日,据环球时报报道,日本政府已与声称“拥有钓鱼岛所有权的国民”签订了正式“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租期从2002年4月1日开始至2003年3月31日止,而且,这种“租借”合同今后将长期维持下去。 2003年10月9日,由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民间人士共同组织的出海保钓船,在前往钓鱼岛途中遭到日本多艘军舰的拦截,保钓人士几经努力之后不得不于20时15分返航。返航点距离钓鱼岛仅百米。 2008年6月10日上午,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艇在钓鱼岛近海与一艘台湾渔船相撞,并导致该渔船沉没。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0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说,中国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与中国台湾渔船在钓鱼岛近海相撞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中新网6月12日电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舰船10日在钓鱼岛海域撞沉台湾渔船事件,台湾当局“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今天下午发表声明予以谴责。 台海网6月14日讯台当局“国防部”14日同意派出海军最大、战力最强的基德舰,于周三搭载“立委”到钓鱼岛宣示“主权”。 2010年,中日关于钓鱼岛事件矛盾升级。 2011年,中日对钓鱼岛问题再起摩擦。外国学者记录据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所著的《中国科学技术史》记述,早在1430年完成的中国明朝《顺风相送》一书,首先就提到了钓鱼岛是福建住琉球途中航路指标地之一,可见钓鱼岛早就为中国人民发现、利用。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陈侃在《使琉球录》中完整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诸大使的航海经历,又一次保留了钓鱼岛是中国首先发现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