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蜂人维权:绿色通道问题! | 蜂蜜百科常识网-凯发网站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均会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你的正当权益遭到不法侵害时,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坚决地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是正确的抉择,也是完全必要的。养蜂人,作为流动性较强的一个特殊群体,被有些不法之徒视作“唐僧肉”,变本加厉的予以盘剥鱼肉,索要产品、掠取钱财,其形式多样、花样众多,例如强收蜂产品、压级压价;强征“场地费”、“资源费”、“保护费”;国家的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等等。面对这种种情况,养蜂人应该怎么办?有的束手无策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任之盘剥,甚至得过且过拿钱了事。这样做好像用钱买平安,仿佛拿了钱就过去了,可实际上却导致了不法之徒轻易得手,获取高额非法收入,纵容了其贪得无厌心理使之更加猖狂。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危害极大,不仅花了钱还丢了人,并且为今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鉴此,建议养蜂人在平时须得要注重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以法律规章武装头脑、规范行为,做到学法懂法遵法用法。在生产经营实践中,每当遭遇到不法侵害,首先是搞好现场保护,抓紧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并及时运用法律法规,或予以报警报案,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刑事或民事诉讼。个人的人身、财产神圣不容侵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在人身、财产遭遇不法侵害时,采取法律措施,相信会得到国家司法部门的支持的,定会依法依规给予公平的裁决,助您挽回经济损失,找回人格与尊严,这是正确的选择,也是必然的出路。

自2010年初国家对运蜂车辆实施绿色通道以来,为转地放蜂创造了条件、节省了支出,减轻了负担。可有些高速公路收费处,出于创收的目的,有的以无营运证为由、有的以没见文件为借口,有的以装载量不足80%为条件,在收费口卡住不予通过,依然向养蜂人索要通行费,按说这是违反国家政策的。可面对这种违规现状,有的养蜂人被迫交钱过卡,有的人则与之讲理,还有的养蜂人拿着相关文件与之据理力争,或者向上级机关投诉。通过一再理论或反映,很多人征服了收费处的人员,得以免费放行。也有怎么理论也无济于事的,不交钱就是不放行。由此造成多起打架斗殴、闷死蜜蜂事件。

面对收费处不缴费不放行的情况,养蜂人该怎么办?我建议养蜂人,应该坚持原则据理力争,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但一定得注意方式方法,一是将相关政策弄懂弄清,与之有理有据的理论; 如实在不行,也可向高速公路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投诉。

高速公路上级主管部门的态度又如何呢?鉴此,我曾三次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建议案,要求国家对养蜂车放宽条件通行,得到的交通运输部的答复令人满意。特别是第三次答复,是2016年1月25日国家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亲自签发的“交公路建字〔2016〕 1 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养蜂人自备养蜂专用车从事养蜂生产生活作业,不属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其养蜂专用车也不需要配发车辆营运证。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应以非法营运为由对养蜂专用车进行处罚。”同时并配有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的监督电话,乃至将假节日的监督电话,也向我作了公开。经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同意,我将该文件在《蜜蜂杂志》2016年第七期全文刊发,监督电话也附其后。养蜂人完全可以依此政策规定为依据,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说,国家对养蜂车的支持态度非常明确。但如有个别高速公路收费处顽固坚持“不缴费就不放行”, 又该怎么办呢?在据理力争不凑效的情况下,又担心闷死蜜蜂造成损失,您也可以先把钱缴上,索取缴费收据,同时将与之理论的依据、出示文件的场面及缴费收据等进行录音录像,把证据收集并保存好,等到放蜂场地安排好蜜蜂后,可随时向收费处的上级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信上级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会为你主持公道,不仅为您讨回经济损失,还会讨回人格与尊严。在这之前,通过投诉或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获得成功的事例己很多,效果都很好。

这里有几种情况需要说明,一是雇来的运输车辆(非养蜂专用车)运输蜜蜂,所雇车辆必须要有营运证。而这个证是由车主来办理,并非由养蜂人来办理,在高速收费处如因无证收费时,这笔费用与养蜂人无关,应该由车主来承担。二是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免费货物装载量需达到80%,这是国家的硬性规定。正常情况养蜂专用车都能达到这一要求,在空闲处装载养蜂机具或生活用品也无可厚非,是比较正常的,收费处一般不会多挑剔。然而,非养蜂专用车,也就是雇来的运输车,因车体过大所载蜜蜂不足80%时,收费处会挑出问题,按规定得缴费。这就需要养蜂人自觉注意,在找车时须找大小合适的车辆,最好直接找养蜂专用车,否则不足80%时是要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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